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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本宝律师 龚本宝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,主任;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;知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专家;南京市律师协会规范化建设委员会主任;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;龚律师执业19年,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侵权责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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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龚本宝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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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诉讼

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怎么计算
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机动车在使用一定年限或行使达到一定公里数之后,就会报废,然后就不能再上路了。那么,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怎么计算?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?机动车辆报废流程有哪些?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,为大家解答疑问。

  一、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怎么计算

  按上牌日期算。

 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
  二、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

 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,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,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。

 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报废的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。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
  汽车报废分多个类型。9座以下(包括9)的非营运车,使用期限为15年,达到报废期限后要求继续使用的,可以申请延缓报废10年。从第16年起,每年需定期审验两次;超过20年的,从第21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。

  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,使用期限为10年,可申请延期10年。从第11年开始,每年审验两次,从第16年开始,每年审验四次。

 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.8吨的微型货车,使用期限为8年,不准延缓报废。总质量大于1.8吨的轻型货车及大型货车,使用期限为10年,可延期5年,在此期间每年审验两次。拖挂的货车只能使用8年,不得延缓报废。

  单位货车的使用根据车辆的总质量而有所不同,总质量小于等于1.8吨的货车、全挂货车使用年限为8年,不得延缓报废。

  199077日以后注册的总质量大于1.8吨小于6吨的货车和其它重工业、中型载货汽车,使用期限为10年,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,车主提出申请,并定期检验,可以处长使用,但最长不超过5年。

  、机动车辆报废流程有哪些

 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《机动车变更、过户、改装、停驶、报废审批申请表》一份,加盖车主印章;

 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,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对车辆查验认定,符合汽车报废标准,核发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

  ③车主持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;

 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后将车辆解体,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,车架(底盘)要割断,并进行照相、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汪明》和支付残值;

  ⑤车主持《申请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查验、核对并签字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

  综上所述,机动车报废年限从上牌之日开始计算,如果机动车出厂2年以上才上牌的,报废年限就按出厂日期计算。报废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,因此是不能再道路上行驶的。上文还介绍了机动车报废标准和流程,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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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交通事故律师,专办交通事故案件,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假肢赔偿、植物人赔偿、死亡赔偿、交通肇事罪等。